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之二十五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2日在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潘险峰
各位代表:
我代表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以来,七星区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依法能动履职,各项检察工作在“质量建设年”迈上了新台阶。我院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29项,入选全国、全区典型案例4件,在全区相关会议上作典型经验发言4次。
一、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大局在担当实干中取得新成效
司法守护桂林山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漓江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努力当好守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全面深化“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办理破坏漓江生态环境案件94件,建成首个漓江生态保护、公益诉讼补植复绿示范基地,督促补植复绿树苗1700余株,增殖放流鱼苗2万余尾。紧盯小东江河道环境污染问题,辖区内漓江支流“四乱一脏”整治成效明显,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出的督促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协同全市11个部门签订《关于加强执法监督与司法协作配合高水准推进漓江风景名胜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框架意见》,凝聚多部门办案合力。协助市检察院制定《漓江风景名胜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指引》,规范全市办案尺度。强化大数据赋能,建成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联动执法中心,启用“漓江司法保护大数据执法联动平台”,推出“漓江保护数字小卫士”线索举报小程序,利用该程序办理的首例非法占用林地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优秀检察新媒体应用案例二十佳。《“检察蓝”守护漓江生态底色》办案故事登上广西电视台进行展播。精心拍摄的原创作品《新时代漓江守护者》,将桂林非遗文化与检察工作巧妙融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三微”作品微视频十佳奖、广西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微电影一等奖等多项国家级、自治区级荣誉。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年办理各类刑事案件799件,批捕170人,起诉424人,案件数同比减少了31%,社会治安持续向好,综合治理成效凸显。持续推进“断卡”行动,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上下游黑灰产业链犯罪171件266人,其中办理的罗某容等12人团伙利用银行卡转移逾千万元非法所得案,有力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态势。妥善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6件9人,在检察环节追赃挽损千万余元。
扎实开展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强化与区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配合,联合制定《关于建立“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公益诉讼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合力。持续发挥反腐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大要案提前介入,依法办好监委移送、上级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受理5人,起诉2人,均作出有罪判决。办理的韦某某行贿、洗钱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
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企业内部贪腐惩治,办理侵犯企业合法权益案件14件17人, 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千万余元。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法治保护力度,依法对4名轻罪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深化检企服务,与市检察院共同设立七星(高新)企业检察服务站,通过走访企业,开展“诚听企声检护企业”座谈、“知产共保护送法进园区”赠书宣讲等多形式活动,为企业提供“定制式”法律服务。积极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件13人,办理的王某某等六人侵犯本地知名企业优利特公司商业秘密案入选全区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与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与区公安分局、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为保护企业能动履职的做法被自治区检察院作为“桂林样板”向全区推广。
二、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在提标提质中交出新答卷
注重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聚焦农民工群体维权难问题,办理支持起诉案件9件,成功为9名农民工追回“辛苦钱”33万余元。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整治老年人在旅游、投资等领域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让“最美山水”守护“最美夕阳”。积极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调取关键证据,成功起诉一起受害人近900人、涉案金额超5000万元的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为名的非法集资诈骗案,追缴涉案资金200万元,尽最大努力降低受害老年人的损失。该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良好,被最高检、检察日报等多个国家级媒体刊发。积极开展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发放各类防骗宣传册、宣传单1800余份,原创的“花式”桂林话普法短视频,获中央政法委《长安评论》公众号发文推广。
用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零容忍”态度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7件43人。坚持教育挽救原则,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44人、不起诉32人,对9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开展精准帮教130余人次。坚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我院帮助下,为一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受阻的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成功开出证明,让其顺利回归社会。积极融入家庭保护,向监护职责严重缺位导致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的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14份。主动融入学校保护,升级改造七星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推出智慧未检微信小程序,开展法治副校长普法进校园、组织学生参观法治基地等教育活动55次,受益师生近5万人次。扎实融入社会保护,联合七星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建立《七星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建立涉未成年人异常情形强制报告制度》,开展入职查询61人次,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走深走实。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旅馆业经营场所履行强制报告,办理的一起住宿经营者因怠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而受到处罚的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该案具有极强警示意义,被纳入最高检、全国妇联等多部共同制发的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海报向全国推介。根据该案改编的《“高额罚单”背后的护雏温情》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办案故事”。我院未检“彩虹糖团队”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切实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区妇联签订《关于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合作机制》,联手打造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掌上”平台,将“12309+12338”热线双线融合,实现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困境妇女线索及时共享。全年救助涉案困难群众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注重“实质性化解”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领导包案等措施,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全年受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05件,检察长接待群众来访72件次,做到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两个100%。
三、坚持守土尽责,检察履职在守正创新中彰显新作为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件,撤案23件,纠正漏捕13人,纠正遗漏罪行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40人,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100%。提出抗诉3件3人,均获市检察院支持。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不批捕370人、不起诉117人,不捕率、不诉率同比上升1.96倍和1.72倍,诉前羁押率降至31.17%,同比下降57.42%。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0.29%,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为94.17%,采纳率为97.25%。我院刑事检察核心业务数据和综合办案质效位居全市第一。
民事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做强。多点发力,共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0件。落实精准监督理念,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出抗诉3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强化虚假诉讼有效监督,聚焦虚假诉讼多发领域,对4件涉虚假诉讼案件提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均获采纳。提高行政检察监督的主动性,强化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精准监督,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份,均获法院采纳。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聚集生态环境资源、食药安全、生活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摸排发现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1件、立案7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1件,采纳率、整改回复率均为100%。用最严密法治保障绿色发展,与区林长办、区田长办分别签署“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意见,完善“两法”有效衔接。针对消防飞线隐患、过期食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尽心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办理的黄某、黄某某两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率先适用“十倍惩罚性赔偿”制度,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四、坚持固本强基,检察队伍在锐意进取中展现新风貌
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定期向区委区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
始终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深入开展“一支部一亮点”创建工作,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队伍战斗力明显增强。各支部结合检察实际,创建了“双徽相映·闪耀漓江”“爱在七星”“1+i”多个党建品牌,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党组书记“抓党建·亮品牌”工作会上荣获优秀组织奖。打造的“漓江生态检察蓝”特色品牌入围最高检“一院一品”评选。
始终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清廉机关建设”“作风纪律提升年”“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检察人员家属“禁业清单”,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参观古莲文化街廉政教育及检察长上廉政党课等教育活动10次。制定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填写个人、部门防控登记表59份,时刻筑牢清廉办案“防火墙”。
始终实施人才强检。大力选拔重用德才兼备、担当实干的年轻干部,班子、中层更加年轻化。建立检察人员政治轮训制度,形成以“实训、竞赛、办案、研讨”为主要载体的人才培养机制,6例案件获市级以上精品或优秀案件,4人次获市级以上“业务标兵”和“办案能手”称号。
五、坚持接受监督,阳光检察在能动履职中迈上新台阶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162人次走进检察机关、监督检察工作,检察权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深化检务公开,依法依规公开案件信息681件。加大公开听证力度,邀请社会各界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全年对74件案件开展公开听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各项检察工作大步向前,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尤其漓江生态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区政府、区政协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七星区检察院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与党的更高要求、人民的更高期待、时代赋予的更重责任相比,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对标服务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举措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均衡;三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法律监督的质量、效率、效果还有提升空间;四是数字检察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速,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水平还不够高。对此,我们将紧盯不放,深入研究,努力解决。
2023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3年,七星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以能动检察积极履职,以检察现代化工作助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 政治为先,切实为新时代检察工作把牢正确方向
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政法工作条例,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坚决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
- 履职为本,切实为七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
着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各项工作,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等工作,努力办好民生司法案件;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常态化,实现长效常治,守护七星幸福平安;持续推行“爱在七星”未成年人检察项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扛牢生态保护政治责任,以“国之大者”为己任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加速推进“数字漓江”的检察实践探索,以数字检察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 初心为源,切实为践行人民至上强化法律监督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发展、融合发展,形成法律监督的更强合力。聚焦群众司法诉求,做实做细诉源治理,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民事类案监督、深层次监督,持续破解行政争议化解难题。落实“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切实履行好“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
- 队伍为基,切实为检察事业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一体推进检察干警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大力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着力打造讲政治、有理论、会办案、业务精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鞭。各位代表,新的一年,七星区检察院将乘势而上,踔厉奋发,以善谋善为的信念、善作善成的担当,努力答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答卷,以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为桂林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为七星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篇章,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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