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阳光检务>>本网要闻

当前位置:首页>>阳光检务>>本网要闻
    中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8月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桂林市七星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七星区人民检察院的反馈意见》,我院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检察工作实际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个大类12个方面的37个具体问题,我院制定了74项整改措施,74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政治学习,切实提高认识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区委第一巡察组下发的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要求单位全体人员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责任,坚决把巡察问题整改到位。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扩大)会议、1次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机构

    为做好此次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本单位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潘险峰同志负责全面统筹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海峰为组长,各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巍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到位。

    (三)聚焦问题,切实增强整改的针对性

    严格按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认真做好巡察整改“下半篇文章”。及时召开专题党组会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聚焦问题,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领导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四)持续抓好整改,建立长效管理

    强化建章立制,夯实整改工作成效。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拿出“当下改”的举措,也形成“长久立”的制度,完善更新制定措施15条,以制度刚性管人管事管物。以“检察为民办实事”作为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1.组领学促学表率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理论学习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将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等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项学习计划,并按时开展学习。

    2.政治理论学习与法律监督实践融合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提出“五个更大”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在推动绿色发展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主动作为。今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漓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2次,党总支委员会研究部署2次,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党支部研究部署2次。

    3.刑事检察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诉前指导,通过提前介入侦查的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侦查取证,形成证据链条,降低发生存疑不捕及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性。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业务学习,深入领会“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督促承办人精准把握逮捕的条件,积极促成捕前和解,最大限度降低犯罪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促进矛盾化解。

    三是对于退回补充侦查案件,督促承办人实时跟踪案件办理情况,以达到退回补充侦查效果。

    4.民事检察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依法主动开展民事诉讼监督,依法加大对虚假诉讼、民事审判与执行环节的监督力度,监督意见或建议均被采纳。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参加业务培训7次。

    5.行政检察较为薄弱。

    整改情况:主动拓展案件来源,依法对行政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监督建议均被采纳。

    6.公益诉讼检察仍需提升。

    整改情况:按照行政公益诉讼办案要求,第二检察部立案调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依托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的监督与配合机制,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积极落实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制度,开展“回头看”工作9次,监督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

    7.对案件质量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制定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办理流程图,确保所有办案环节及流程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以实现办案规范化。

    二是加强对办案程序的监督,不捕、不诉案件全部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对不诉案件、重大案件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报备。

    三是加强对案件信息的管理和归档,确保案件材料的规范和可查性。每周定时反查系统数据,对案卡信息流程进行监控。按照上级院的要求按时开展案件评查。

    四是建立法律文书三层检查流程,办案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按流程监督审查。案件办理过程由办案组员额检察官把好第一关,部门负责人复核把好第二关,分管领导审核把好第三关。内勤每周通过数据统计系统反查提醒承办人准确、及时填录案卡,确保数据抓取准确性。

    8.落实最高检检察建议不够及时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运用我院微信公众号转发最高检、上级院对八号检察建议的宣传文章,并通过现场走访、进企业宣传等方式,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宣传,提高八号检察建议的知晓度,涉及公益诉讼工作宣传稿件共计发表24篇次。

    二是第一、二检察部统一思想,加强协同履职,持续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加强与七星区应急管理局、七星区消防大队、七星区城市管理局的沟通协调。依法办理安全生产领域案件并制发检察建议书。

    9.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履职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法治副校长积极履职,参与法治进校园活动,指导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做好学校的法治建设。加强送法进校园的力度,今年已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42次。除传统的普法课之外,还通过网络直播、模拟法庭研学活动等方式进行普法,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

    10.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明确领导班子对全院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按时召开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将梳理的风险点向各支部发文进行通报。完善《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思想状况排查检视制度》,着力提升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能力。

    11.抓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不强。

    整改情况:将意识形态与日常检察工作相结合,落实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完善修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在全院上下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把握干警思想状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新闻稿件发布审核制度,唱响正面宣传主旋律,确保各项工作在检察履职过程中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12.舆情风险评估及处置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善本院《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和预警方案》、《涉检信访维稳工作预案》,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工作。加大接访人员在接访中相关方式方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提高干警在新形势下舆论引导及管控能力,提高对舆情风险的发现能力,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1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

    一是党组落实好“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制定领导班子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严格按照规定动作落实好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和检察业务工作的谋划部署。

    二是制定《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争创“创建模范机关、建设清廉机关”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在政治部下设办公室,结合全院之力大举推进创建工作,营造气氛浓厚的清廉氛围,我院作为七星区清廉机关示范单位,已申报全市清廉机关示范单位,目前正接受自治区清廉办审核中。

    14.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修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常态化与干警开展谈心谈话。将党风廉政建设履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当中,“一把手”对剖析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检查。对全院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组织各部门及全院干警填报《个人/部门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登记表》59份,对填写不规范、不认真的人员进行口头批评教育,要求重新完善。

    15.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聚焦政商交往中的廉政风险、制度漏洞,完善并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填报《干警违规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自查事项报告表》,并签署承诺书。

    16.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落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对本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干警意识形态进行分析。今年召开的2次民主生活会,邀请了派驻纪检组组长进行监督。

    17.督促党组落实巡察整改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

    一是9月5日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曾志军参会,班子及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曾组长对我院班子及班子成员提出了监督意见。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会上党组会议讨论表决。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会议。

    18.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紧盯作风建设,重点开展清廉机关创建工作。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召开廉洁大会,通过正反面教育相结合,增强干警纪律规矩意识。修订完善党风廉政相关制度,总结经验推动建章立制,以制度的刚性管好队伍。

    19.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情况:针对“三个规定”存在薄弱环节,完善并制定“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组织全员干警学习“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相关规定、观看警示教育共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相关规定3次。2023年8月与2名退休人员签署离任承诺书。

    20.公车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要求驾驶员对车辆的维修、保养坚持先批后修原则,并在指定的维修点进行。汽车油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要求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单独建立公车管理支出台账。

    二是健全完善出差审批、派车制度,结合市检察院实际,修订完善车辆管理办法,对节假日车辆封存、报备,车辆加油、定点维修,执法执勤车辆保障范围等作出明确规定。所有部门出差用车均由专人负责统一调配,派车单存根联由公务用车管理人员专门负责保管。

    三是批评教育。对发现的区公车使用监管平台显示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公务用车调配人员、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定期组织对驾驶员开展思想教育,强调制度规范,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21.财务审核程序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完善内控制度机制体系建设,财凭证及附件资料内容和要素的审核更加细致,实现票据格式统一、支出凭证统一、报销程序统一、审核标准统一。

    二是对现有财务制度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要求干警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程序。

    三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范接待程序,严格按照标准报销公务接待费,坚决防止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和超范围陪餐。加强审核把关,坚决做到无公函原件不接待,我院自2021年起要求公务接待用餐附相关的接待用餐审批表。

    22.非税收入上缴国库不及时。

    整改情况:应上缴案件款项及利息由办案业务部门牵头,办公室配合,已于2023年7月将财政非税收入账户内包含利息上缴国库。在以后的年度预算执行中,及时将账户利息收入上缴国库。

    23.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加强财务报销和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加强固定资产核算和上账登记,对新采购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以备查询。强化资产清查管理。及时对已达到年限并且不能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建立相应台账,及时跟踪。

    24.支部党建工作缺乏有效抓手。

    整改情况:

    一是以“创建模范机关 创建清廉机关”为抓手,在抓党建品牌建设和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工作基础上,团结带领各支部开展丰富的党日活动。党建与业务品牌深度融合,创建的“检护漓江”品牌获第二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并为其拍摄原创经验视频。

    二是公示《桂林市七星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将民主评议党员纳入考核当中,提高党员干警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组织开展优秀党支部及检察党员之星评选活动,提升党员积极主动性,强化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5.支部换届选举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

    一是总支支委会学习换届选举相关制度,推动换届选举工作规范化。开展选人用人党组会,完善本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

    二是党总支常态化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规范化进行检查,对记录不规范的情况要求立即整改,层层压实领导责任。制定并发布每月党建工作通知,细化“三会一课”等工作,让每位党员对党建工作更加清晰明确。

    26.党组议事规则不够明确。

    整改情况: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的界定,党组讨论“三重一大”相关事项均有会议记录,均做到会议记录清晰完善。

    27.党组会议记录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党组会议记录的记录规范,党组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详实,今年的表彰奖励、聘用人员续聘、司法绩效分配等党组会议,均按照要求记录有班子成员的讨论过程和表决过程。

    28.未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整改情况: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将“党组书记末尾发言制度”纳入规则当中,明确党组书记不首先发言定调。

    29.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坚持讲“领导干部上讲台”党课制度,班子成员给党员干警上党课共5次,其中党组书记给干警上党课2次,各党支部书记给党员上党课共7次,各党支部开展自主学习共40次,党员干警政治素养得到提升。

    30.谈心谈话开展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完善修订《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谈心谈话制度》,下发《8月开展谈心谈话的通知》,以区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之前,班子成员与干警开展谈心谈话,促进队伍团结合作。

    31.民主评议党员程序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

    一是今年各支部开展2次组织生活会,党总支在组织生活会之前对各支部进行会前指导,在会上强调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性,各支部以“严”的标准保质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是完善《七星检察院人员考核办法》,把民主评议结果纳入党员的个人发展、评优评先当中,提高党员参与评议的积极性。

    32.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我院以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邀请市院、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领导对会议进行监督指导。在会前党组成员认真开展学习,与干警开展谈心谈话,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会中班子及班子成员批评动真碰硬,会后撰写会议总结报告,并在我院公众号上公示本次民主会相关内容。

    33.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丰富党内政治生活。以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增强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充分利用桂林红色资源开展党性教育,党组书记在红湾区开展上党课读书分享会党日活动,在老山界红色教育基地开展“红色教育砺初心 勇担使命争先锋活动 ”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警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34.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整改情况:将业务培训纳入学习教育工作计划,推选18人次优秀干警参与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培训班,干警业务素养得到提升,今年获典型案例、精品案例6件。大力引进检察行政岗位工作所需人才。将年轻干部放在办案一线、关键岗位上磨炼,2名干警借调到市院办理专案、跨层级进行学习锻炼,拓宽干部成长空间。

    35.干部培训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干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将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业务教育相结合,将线上教育与线下培训相结合,不断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能。

    二是开展“看今朝成就,铸明日辉煌”老带新传帮带活动,年轻检察官助理一对一跟随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业务骨干进行学习。在党日活动中评选出优秀党支部及检察党员之星,有效调动党员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36.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在我院内网公开公示《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表彰奖励、干部晋升结果等通知,增强人事考核等工作透明度。已完善本院考核办法,将工作实效作为公务员平时考核、检察官业绩考评、年底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37.推动解决办案人员不足难题韧劲不够。

    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党组多次通过书面等各种形式向上级申请增加编制,希望从根本上解决人员短缺的问题。

    二是完善考核制度,每季度进行公务员平时考核、检察官业绩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绩效分配、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业绩优秀的干警积极鼓励参加上级的立功表彰。

    三是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加大对干警的关心爱护,对家庭生活有困难的干警、生病住院的干警进行帮助看望,体现组织温暖厚爱,缓解干警身心压力。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这次巡察,是对院领导班子的一次“政治体检”,有助于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院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把长期的整改巩固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成果落实到推进检察事业发展上来,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的法律监督水平,以“检察为民办实事”作为整改工作的成效体现,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3-5840066;电子邮件qxjcyzgk@163.com。



    中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3年11月27日